01 扛爆
(1)生產和處理能導致爆炸的粉料時,若無抑爆裝置,也無泄壓 措施,則所有的工藝設備應采用抗爆設計,且能夠承受內部爆炸產生的超壓而不破裂;
(2)各工藝設備之間的連接部分(如管道、法蘭等),應與設備本身有相同的強度,高強度設備與低強度設備之間的連接部分,應安裝隔爆裝置;
(3)耐爆炸壓力和耐爆炸壓力沖擊設備應符合GB/T 24626 的相關要求。
02 泄爆
(1)工藝設備的強度不足以承受其實際工況下內部粉塵爆炸產生的超壓時,應設置泄爆口,泄爆口應朝向安全的方向,泄爆口的尺寸應符合 GB/T 15605的要求;
(2)對安裝在室內的粉塵爆炸危險工藝設備應通過泄壓導管向室外安全方向泄爆,泄壓導管應盡僵短而直,泄壓導管的截面積應不小于泄壓口面積 ,其強度應不低于被保護設備容器的強度;
(3)不能通過泄壓導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內容器設備,應安裝無焰泄爆裝笠;
(4)具有內聯管道的工藝設備,設計指標應能承受至少 0.1 MPa 的內部超壓。
03 抑爆
(1)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宜采用抑爆裝置進行保護;
(2)如采用監控式抑爆裝置,應符合GB/T 18154的要求;
(3)抑爆系統設計和應用應符合GB/T 25445的要求。
04 隔爆
(1)通過管道相互連通的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設備設施,管道上宜設置隔爆裝置;
(2)通過管道相互連通的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設備設施,管道上宜設置隔爆裝置。關閉方向應與爆炸傳播方向一致。
05 惰化
對于在密閉容器內的粉碎、研磨、粉料的干燥及管道氣力輸送等工藝,充入氮氣、二氧化碳、鹵代烷、氬氣、氦氣、水蒸氣等惰性氣體或滅火粉、化學干粉、礦巖粉等惰性粉塵。以稀釋可燃組分并降低環境中氧含量。
上一篇 : 井下防爆開關的接線工藝
下一篇 : 礦井發生火災事故后安全撤離時應注意的事項